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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
发布时间:2016-8-9

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涉地资金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土督查济函【201641号文件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和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我局党组书记杨广祥同志迅速组织用地股对201411日~20151231日期间获批征收的各类建设用地,按照原权属单位逐一核查征地补偿费用拨付情况。并通过自查上报系统填写《征地补偿安置费拨付情况自查表》。利用股对201411日~20151231日期间实施的土地出让,逐宗检查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并通过自查上报系统填写《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自查表》。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征地补偿过程透明化、出让程序规范、基础工作扎实,同时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也采取了积极措施进行了催缴。

为了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局领导高度重视,以这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针对各欠款企业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反应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采取“走访企业、下发《催款通知书》、局领导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清缴历年土地出让金欠款。建立国有土地受让人信用评级制度,采取降级、扣分或列入黑名单等措施,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活动,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缴交入库。对拒不配合土地出让收入清缴工作的受让人,我局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供稿人:睢县国土资源局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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