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0 10:22 来源:未知 作者:睢县国土局 阅读次数: 【 关闭窗口 】
被征收土地涉及权属单位 |
乡镇 |
城郊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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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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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状况 |
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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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地
费
用
补
偿
标
准 |
地类 |
面积 |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
土地补偿费倍数 |
安置补助费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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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
水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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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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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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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
面积 |
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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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0.0295 |
38.2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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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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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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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
1.1959 |
38.2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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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草地 |
3.681 |
38.2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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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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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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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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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费 用 |
名 称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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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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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依据豫政[1989]113号、豫政文[1993]152号文,并按照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涨指数,确定补偿数额。地上附着物有坟、树、井,其中树400棵、坟10个,据实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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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费用 |
197.6837 |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
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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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77 |
需要安置劳动力人数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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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置
途
径 |
货币安置 |
共需安置农业人口77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197.6837元,人均2.5673万元,一次性付给被征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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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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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安置 |
采取社保安置,待省政府社保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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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地安置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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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安置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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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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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城郊乡魏堤口村委会第一村民组征地前人均耕地为754平方米,征地后人均耕地为730平方米,需安置农业人口数为37人,其中劳动力13人;城郊乡魏堤口村委会第二村民组征地前人均耕地为620平方米,征地后人均耕地为600平方米,需安置农业人口数为40人,其中劳动力14人;需安置农业人口共计77人,其中劳动力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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