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30 11:24 来源:未知 作者:睢县国土局 阅读次数: 【 关闭窗口 】
征 地 告 知 书
[2010]第26号
周堂镇郭营村委会第六村民组:
睢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周转指标,拟征收你村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北邻道路、南邻耕地、西邻建设用地、东邻耕地。
三、地类及面积:拟征收周堂镇郭营村委会第六村民组集体水浇地3.5179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综合费标准
参照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拟征收周堂镇郭营村委会集体土地属于Ⅳ级区片,补偿综合费标准为45.93万元/公顷(其中社保费用标准为6.93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2010〕47号)规定执行。
(三)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补偿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2010〕47号)规定,水浇地的青苗补偿标准参照800元/亩执行。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
将土地补偿安置费用137.1981万元,一次性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
(二)社保安置
按照睢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报告征收你组每公顷集体土地交纳6.93万元社保费用专款用于社保基金安置被征地农民,合计24.3790万元。
(三)采取农业安置。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睢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征 地 告 知 书
[2010]第27号
城郊乡保庙村委会汤花园村民组:
睢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周转指标,拟征收你村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北邻耕地、南邻道路、西邻建设用地、东邻耕地。
三、地类及面积:拟征收城郊乡保庙村委会汤花园村民组集体水浇地0.2156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综合费标准
参照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拟征收城郊乡保庙村委会集体土地属于Ⅱ级区片,补偿综合费标准为51.93万元/公顷(其中社保费用标准为6.93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2010〕47号)规定执行。
(三)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补偿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2010〕47号)规定,水浇地的青苗补偿标准参照800元/亩执行。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
将土地补偿安置费用9.7020万元,一次性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
(二)社保安置
按照睢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报告征收你组每公顷集体土地交纳6.93万元社保费用专款用于社保基金安置被征地农民,合计1.4941万元。
(三)采取农业安置。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睢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睢县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