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8 08:15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部 作者:睢县国土局 阅读次数: 【 关闭窗口 】
重大消息!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从12月1日起,机关、团体建楼堂馆所,有法可依了!
对机关和团体建设楼堂馆所,条例规定非常严格。
建培训中心?不行!
用技术用房的名义建办公用房?不行!
挪用专项资金盖房?不行!
违规建房怎么办?
收缴、拍卖、限期腾退!
处分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一句话,未经批准,不得建办公用房,国家的钱不能花在这上面!
本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提出“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5年来
中央政府的“三公”经费持续下降↓↓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
国务院要求,公共资金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总理一再强调:“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
“约法三章”,节用裕民!嗯,国务院说到做到!